分類:投稿 作者:佚名 來源:網絡整理 發布時間:2022-12-28
7月5日,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了解到包裝印刷紙盒,因在從事水果包裝箱經營過程中,擅自印制并銷售“橋頭地瓜”包裝紙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近期,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被罰款2萬元。
據介紹,4月2日,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接到澄邁橋頭地瓜產銷協會投訴稱,海口市南北市場富恒王中王包裝店未經授權許可,擅自在澄邁縣金江鎮山口墟地區銷售標注“橋頭地瓜”字樣的地瓜包裝箱,侵犯了該協會持有的“澄邁橋頭地瓜”(商標注冊號:24094519)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
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結果顯示,涉案“橋頭地瓜”包裝紙箱貨主為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經營場所位于海口市瓊山區鳳翔街道桂林社區鳳翔橫街55號(注:南北水果市場C區),店門口懸掛招牌為“富恒王中王包裝店”,主要經營項目是銷售芒果蓮霧、桔子、龍眼等水果類包裝箱。
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于2017年12月委托某印刷廠印制5斤裝、10斤裝共兩款標注“橋頭地瓜”字樣的包裝紙箱,其中5斤裝的包裝外箱主體顏色淺灰色,正面醒目位置用較大字體標注“橋頭地瓜”文字,旁邊印有“澄邁富硒福地,產自世界長壽之鄉”字樣,提手部份印有“富硒地瓜、長壽珍品”“富恒王中王包裝239號”等字樣;10斤裝的外包裝主體顏色為綠色,正面位置印有地瓜田及地瓜圖片,并使用較大字體標注“橋頭地瓜”字樣,旁邊用稍小字體標注“富硒、長壽之鄉”,正面圖片下方標注“澄邁縣橋頭地瓜精品產銷、澄邁縣橋頭地瓜種植專業戶”字樣。紙箱提手部分印有“富硒地瓜、長壽珍品”“富恒王中王包裝212號”字樣。
據統計,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委托該印刷廠印制的5斤裝橋頭地瓜紙箱每個4.2元?,數量3900個,合計16380元;10斤裝的橋頭地瓜紙箱每個5.8元,數量3900個包裝印刷紙盒,合計22620元,兩款橋頭地瓜包裝紙箱貨款合計39000元。
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委托印制的兩款涉案橋頭地瓜紙箱共7800個,案發前已銷售3790個,破損10個,剩余4000個被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扣押,涉案橋頭地瓜紙箱已無庫存。
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在從事水果包裝箱經營過程中,擅自印制并銷售“橋頭地瓜”包裝紙箱,未能提供印制廠家合法經營主體資質材料,未能提供相關合同及進銷貨單據。涉案包裝箱突出使用“橋頭地瓜”文字,與澄邁縣橋頭地瓜產銷協會“澄邁橋頭地瓜”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主體部分相同,構成近似,屬于侵犯商標專用權商品,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所指的商標侵權行為。
商報記者注意到,6月3日,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并對海口瓊山王佳旺商行作出罰款20000元、沒收侵犯“澄邁橋頭地瓜”商標專用權包裝紙箱4000套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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