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投稿 作者:佚名 來源:網絡整理 發布時間:2023-02-09
自2015年9月1日,號稱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發布至今,社會上因為未有被處罰的例子而使大家疏于管理。而就在近日食品包裝盒印刷廠家,杭州一炒貨店因為其炒貨包裝袋上印有“最”字而被罰20萬元。這件案例在提醒著所有包裝印刷廠家,不能藐視新廣告法的權威。
先來回顧一下事發的經過:在2016年1月,兩男子在杭州方林富炒貨店買糖炒栗子的時候發現包裝袋上印有“杭州最好的炒貨店鋪”,認為這一包裝違反了新廣告法,要求索賠1000元。老板認為對方敲詐,憤然拒絕。(新聞來源自:新浪新聞)
不曾想對方將其告上市場監管部。一周后,監管部門發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確認罰款為:20萬元。
在此次事件中食品包裝盒印刷廠家,傳播介質為紙質食品包裝袋,應該是炒貨店老板囑托包裝印刷廠進行加工定制的。如果印刷廠能夠預先了解到新廣告法內的知識,提醒炒貨店老板進行修改,那么就不至于讓小小炒貨店承受如此大的損失!
那么,以后包裝印刷廠家在接到包裝印刷文件的時候,應該注意文件上的哪些字與詞呢?
另外,作為一家負責任的包裝印刷廠家,如果遇到以下情況,必須打醒十二分精神,如有必要則提醒相應客戶。
而豐高印刷作為96年始創至今的老牌印刷廠,因為細心才能夠存活至今,并得到美的集團、德奧通航等客戶的信賴。豐高印刷的包裝設計師會將客戶的文件認真校對,排除顏色、文字等方面容易出錯的地方,確保客戶的利益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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