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投稿 作者:佚名 來源:網絡整理 發布時間:2023-05-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惠州市富華聯合共創實業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建設單位:
惠州市富華聯合共創實業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
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惠環街道西坑工業園38號2號廠房一樓
環評機構:
東莞市利加環保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惠州市富華聯合共創實業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總投資500萬元,位于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惠環街道西坑工業園38號2號廠房一樓,主要從事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一次性紙質餐具和、塑料包裝盒包裝紙箱的生產,年產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15000萬個、一次性紙制餐具8000萬個、塑料包裝盒15000萬個、包裝紙箱250萬個。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員工生活污水依托惠州市泰明實業有限公司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納污管網,進入惠州市第七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
2、有組織:項目制片、打樣、吸塑、注塑工序會產生的非甲烷總烴、臭氣濃度,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中表5非甲烷總烴特別排放限值惠州包裝盒印刷,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限值(25m排氣筒排放標準值:******?量綱);項目印刷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同時執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161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時段排放限值。
無組織: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有總VOCs、非甲烷總烴和臭氣濃度,其中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表1中的二級新改技術改造項目廠界標準值(標準值:20無量綱)。項目廠內無組織排放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表3廠區內無組織VOCs排放限值。
3、噪聲:項目采取有效的噪聲治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3類標準排放。
4、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廢包裝材料、邊角料、水口料、不合格品、廢釘線,其中廢包裝材料、邊角料(一次性紙制餐具)、不合格品(一次性紙制餐具)和廢釘線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邊角料(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包裝盒)、水口料(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包裝盒)和不合格品(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包裝盒)回用于生產;廢活性炭、廢原料桶、清洗廢水、廢機油、廢機油桶、廢抹布手套等危險廢物統一收集后交給有資質單位處置,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及時交予環衛部門集中處理。
5、環境風險:廢氣收集治理設施故障,導致項目產生的有機廢氣、顆粒物和錫及其化合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處理惠州包裝盒印刷,造成廢氣在車間內和項目周邊的濃度增大,影響員工和周邊環境,應落實廢氣治理設施的設置和運行,加強設備維護和管理,定期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檢修。
公眾參與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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